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信息 >

2019河北秦皇岛青龙县选招普通高中和职教中心教师40人公告

来源:环球网校 | 发布时间:2019-05-08 15:38:55 |  访问:2480

【摘要】2019河北秦皇岛青龙县选招普通高中和职教中心教师40人,报名时间:2019年5月11日上午8:30-10:30,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请有意向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前准备报名资料,及时参与报名。

根据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纪要(青政常纪〔2018〕5号)、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招聘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幼儿编外教师的请示》(青教请〔2018〕30号)和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2018年招聘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县城初中及幼儿编外教师实施方案》(青教发〔2018〕109号),为青龙一中和职教中心招聘编外教师40人。已于2018年招聘8人,其中职教中心4人(心理学、汽修、英语、语文各1人),青龙一中4人(一中语文、地理、英语、化学各1人),尚空缺32个招聘岗位。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拟决定赴河北师大现场直聘空缺教师岗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19年7月31日前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招聘条件:

普通高中教师: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一本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必须于2019年9月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职教中心教师:职教中心教师岗位要求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专接本),要求专业对口,必须于2019年9月取得相应学科高中(职教)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设置

见附件

注:职教中心数学类招聘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专业;旅游管理类招聘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计算机类招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机电类招聘机电一体化、机电技术教育、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电气信息工程专业;电商类招聘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与法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国际商务、财务管理专业;青龙一中信息技术岗位招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各1人。

三、招聘安排

1.从批准之日起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向外界公开发布我县招聘教师相关信息。

2.成立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社局、县纪委监委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负责到高校宣传和现场招聘。

3.报名时间:2019年5月11日上午8:30-10:30,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18630562588 13483371539。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或人事代理协议)及复印件,应届生学籍信息备案表原件。

4.普通高中教师岗位招聘面试采取说课加现场答辩形式进行。说课满分70分,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范围为我县现行高中一年级各学科必修一教材内容。答辩满分30分,答辩时间为5分钟,由评委现场出示答辩题目,应聘人员现场作答,评委赋分后取平均分,按面试分数高低顺序择优录用。职教中心专业教师岗位测试内容由评委现场决定。应聘合格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5.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若发现应聘者学历及档案造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聘用管理

1.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2.本次聘用人员不予入编,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县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不含精神文明奖);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参照所在单位在职同类人员标准缴纳。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

点击下载:

招聘岗位设置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5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拉萨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拉萨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拉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