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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揭秘招聘骗局

来源:华商报电子版 | 发布时间:2018-06-30 15:47:39 |  访问:1375

又到了大学毕业生求职季,面对不同的招聘广告,该如何避开“陷阱”?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缴纳“押金”、“管理费”来诈骗求职者的案件,检察官根据以往案例,总结了各种招聘骗局及应对之策。

交了数百元押金等不到上班

原来公司早跑了

小王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后就立刻开始找工作。在各大招聘信息网站投递了简历,然而,过了好久都没人回应。正当他要放弃时,一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给他打了电话,邀他参加面试,小王满心欢喜地带着简历去了。通过简单的面试,公司说需要交数百元“押金”,等工作满一个月后就退还,然后让小王回去等消息。

小王等了好久,还是没收到上班的消息,疑惑的他去了单位后,发现那家公司早以关门了,才意识到被骗了。

经公安机关侦查,该商务信息咨询公司是李某、杨某等人于2017年6月成立的,其指使员工在各大信息网站上发布虚假招聘、兼职信息,以介绍兼职工作为由,收取面试者“押金”,该案受害人有160余人,涉案金额7万余元。

日前,未央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将该案起诉至法院。

招聘陷阱花样多

检察官提醒“不交钱”“签合同”

根据近几年办理的相关案件,未央区检察院检察官对大学生求职中经常遇到的“骗局”进行了总结。

■乱收费 有些用人单位或者中介在招聘时,巧立名目收取求职者报名费、培训费、押金等费用。

检察官提醒:正规的单位是不需要应聘者缴纳包括培训费在内的任何费用的,所以大学生在找兼职时,一定要捂好钱包,拒绝交纳各种费用。

■乱抵押 一些用人单位会以暑期兼职时间太短为由,要求扣押应聘者的身份证、学生证,并承诺用工到期日归还。

检察官提醒:《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无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以时间短为由拒绝与学生签订用工合同,而大学生社会经验缺乏,面对这种情况多数也会选择默认,为日后维权埋下了巨大隐患。

检察官提醒:“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是古人的智慧,也是当下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大学生在入职时,一定要与兼职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书面约定具体工作时间、确切工资数额、工资支付时间及方式等条款,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伪兼职 一些招聘广告上打着高薪急聘兼职模特、礼仪小姐等字样,并有很多诱人的条件,实际上则是为了从事不正当交易。

检察官提醒: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要正确评估自己的能力和实力,要多方面、多渠道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及背景,看看公司是否正规,业务是否合法,单位是否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等。

■传销 多年不联系的同学、朋友介绍邀请工作,可经常会陷入传销陷阱。

检察官提醒:如果多年不见的同学、朋友邀请你去他所在的地方工作,一定要问清楚企业相关信息,如公司名称、网站、公司地址、公司电话等,查询企业是否正规。尽量不要一个人前往,同时向最亲近的人及时报备行踪。

检察官说,大学生应主动学习和掌握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若发觉被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监察部门或公安局派出所报案。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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