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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共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26 18:31:31 |  访问:48

中共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昌宁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全部采用聘用制,聘用人员主要从事纪检监察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做事认真、乐于奉献,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身体健康;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下乡,男性优先;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城镇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时间满1年以上(其中,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时间满6个月),并经昌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具有昌宁县城镇区域户籍;

6.名下有存续的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信息或在市场主体中有从业信息(含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会负责人等)的人员、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处罚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二)优先聘用情形

1.具有公、检、法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2.法学、计算机类专业毕业;

3.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能熟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茶乡招聘、清廉茶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和报名地点

1.采取实地加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昌宁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人:熊在波,联系电话:0875—7121718。

4.报名需提供材料。实地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昌宁县纪委监委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网络报名的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和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cnxjwzzb@163.com。有优先聘用情形的需一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三)资格审查

昌宁县纪委监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谈

开展集体面谈,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谈时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确定招聘对象

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经昌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五、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1年1签,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情况面谈时告知。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昌宁县纪委监委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扫码下载)

中共昌宁县纪委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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