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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人员144名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05 21:17:05 |  访问:198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隶属于河北省妇女联合会,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第一所省级妇女干部学校,河北省唯一、全国六所公办女性教育高等院校之一,是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国家级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河北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女性教育示范校、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北省优质校建设单位、河北省职业院校省级师资培训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河北省学前教育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国家第一批示范性学前教育职教集团培育单位)、河北省家政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院按照“培养女性、教育女性、发展女性”办学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培养人才、传承文化、服务社会、助力脱贫等方面走出了一条现代女性特色教育之路,形成了普通学历教育、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多元化发展的办学格局。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14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18:1的生师比标准”,目前学院教职工极度缺乏,教职工数量上存在巨大缺口。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和发展需要,结合学院实际,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五、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高职院校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5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所需要特殊资格条件的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详细岗位条件见《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省人社厅网站、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地点

现场报名,石家庄市汇新路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报名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人员应现场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高职院校工作经历证明信、2024年5月31日前近半年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岗位所需特殊资格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4选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蓝底1寸免冠照片,以上材料的电子信息一并打包保存提交(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

5.资格审查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发放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笔试前一天或笔试当天开考前半小时前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师风、高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应聘岗位的政治素养及适应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结果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由相关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其理论教育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相关专业知识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考核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果当天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六)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七、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630696(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135268(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咨询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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